青海检查法规实施情况771家单位成立职代会
本报讯 记者韩萍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日在西宁市召开会议,听取青海省政府、青海省总工会贯彻实施《青海省企业民主办理条例》情况的汇报。至此,青海省人大常委会自4月上旬以来组织开展的对这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基本结束。绍兴iso9000认证
《青海省企业民主办理条例》于2009年5月22日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当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不只为企业民主办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也成为工会组织通过开展民主办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对于充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到场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和谐劳动合同关系起到了促进作用。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青海省各地区、各相关部分、企业把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保障企业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办理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狠抓落实。目前,青海省海东地区已成立职代会的单位有771家,其中国有企业24家,建制率达100%,非公企业347家,建制率66%,事业单位400家,建制率89%。西宁市积极推行借鉴ISO9000尺度厂务公开民主办理质量体系工作,目前,已有14家单位成立了ISO9000尺度厂务公开民主办理质量体系。
但在条例执行中,也存在部门企业职代会质量不高,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门企业虽然成立厂务公开监督监察机构,但未形成制度化,缺乏制约办法等问题。为此,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民主办理工作,促进条例的实施,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并于4月5日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西宁、海西、海东及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就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执法检查。
(来源:法制日报)